時間:2022-02-09作者:
污泥是城市市政排水系統的副產品,主要來源于城市排水系統,包括排水管道、泵站和污水處理廠的污泥,其中污水處理廠是市政污泥的最主要來源。
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雖然含有豐富的氮、磷元素以及有機物質,但同時這些物質不僅含水量高、易腐爛,有強烈臭味,并且含有大量病原菌、寄生蟲卵以及鉻、汞等難以降解的有毒、有害致癌物。如果這些剩余污泥不及時從污水處理系統中排除,會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;而剩余污泥的隨意丟棄、堆放將會給四周環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污泥處理處置大致有7種基本方法:
(1)污泥的衛生填埋;(始于20世紀60年代,受空間限制無法進一步發展)
(2)污泥的直接土地利用;(應用于農田、菜地、草地及嚴重擾動的土地修復與重建)
(3)污泥的焚燒處理;(處理最徹底,缺點是投資大,處理費用高)
(4)污泥的低溫熱解處理;(低溫熱解是能量凈輸出過程,成本低于直接焚燒)
(5)污泥的傳統干化處理;(熱泵干燥技術等)
(6)太陽能污泥干化處理;(太陽能源節能,成本最低廉)
(7)污泥密閉高溫好氧發酵處理;(利用微生物活性,進行有機質生物分解,資源化)